GB/T 32065.10-2020《海洋儀器環境試驗方法 第 10 部分:鹽霧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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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065.10-2020《海洋儀器環境試驗方法 第 10 部分:鹽霧試驗》的全部測試項目及測試方法介紹:
鹽霧試驗箱:應能產生均勻、穩定的鹽霧環境,其溫度、濕度、鹽霧沉降率等參數可調節并能保持在規定范圍內,且試驗箱內的噴霧系統應確保鹽霧均勻分布。
氯化鈉溶液:采用符合標準要求的分析純氯化鈉,配制成質量分數為 5%±0.1% 的氯化鈉溶液,溶液的 pH 值應在 6.5 至 7.2 之間。
試驗溫度:一般設定為 35℃±2℃,以模擬海洋環境中的實際溫度。
鹽霧沉降率:鹽霧沉降率通常控制在 1 至 2mL/(h?80cm2)之間,確保鹽霧能夠充分覆蓋試驗樣品表面。
預處理:對海洋儀器進行外觀檢查、功能測試和記錄,確保儀器在試驗前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然后將儀器放入鹽霧試驗箱內,關閉試驗箱門,開啟試驗設備,使試驗箱內的溫度和濕度達到設定值,并穩定運行一段時間。
噴霧試驗:將配制好的氯化鈉溶液注入鹽霧試驗箱的噴霧系統中,啟動噴霧裝置,開始鹽霧試驗。試驗過程中,應定期觀察試驗箱內的溫度、濕度和鹽霧沉降率等參數,確保其在規定范圍內。同時,按照規定的時間間隔對儀器進行檢查,觀察其外觀是否有腐蝕、生銹、起泡、剝落等現象,并記錄相關情況。
恢復與檢查:鹽霧試驗結束后,關閉噴霧裝置,停止鹽霧試驗。然后將海洋儀器從鹽霧試驗箱中取出,放在通風良好的環境中自然晾干或用干凈的軟布擦干。對儀器進行全面的檢查,包括外觀檢查、功能測試、電氣性能測試等,以評估儀器在鹽霧試驗后的性能和狀態。
持續時間:根據海洋儀器的使用環境和要求,試驗持續時間通常為 24h、48h、96h 或更長時間。
判斷準則:如果儀器在鹽霧試驗后外觀無明顯腐蝕、生銹、起泡、剝落等現象,功能正常,電氣性能符合要求,則判定該儀器通過鹽霧試驗;如果儀器出現上述不良現象,則判定該儀器未通過鹽霧試驗,并對試驗結果進行詳細記錄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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