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60601-1-2:2022《醫療電氣設備 第 1-2 部分:電磁兼容性 要求和試驗》
| 更新時間 2024-12-27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手機 13816397492 聯系人 楊勇 立即詢價 |
詳細介紹
EN 60601-1-2:2022《醫療電氣設備 第 1-2 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一般要求 并行標準:電磁兼容性 要求和試驗》主要規定了醫療電氣設備和醫療電氣系統在電磁兼容性方面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要求,以及相應的試驗方法,以下是具體介紹:
適用于醫療電氣設備(ME 設備)和醫療電氣系統(ME 系統)在電磁干擾存在的情況下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以及 ME 設備和 ME 系統所發射的電磁干擾。
電磁發射要求:對設備在工作時向外界環境發射的電磁能量進行限制,包括傳導發射和輻射發射。傳導發射限制設備通過電源線、信號線等導體向外部傳導的電磁干擾信號;輻射發射則限制設備向空間輻射的電磁能量,以防止對其他設備產生干擾。
電磁抗擾度要求:設備需要具備一定的抗電磁干擾能力,在規定的電磁干擾環境下仍能正常工作或保持安全狀態,包括對靜電放電、輻射電磁場、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浪涌、電壓暫降和中斷等干擾的抗擾度要求。
電磁發射試驗:傳導發射試驗需使用電磁干擾測量接收機,在規定的頻率范圍內測量設備電源端口和信號端口的傳導干擾電壓或電流;輻射發射試驗則使用天線在規定的距離和方位上測量設備的輻射電磁場強度。
電磁抗擾度試驗:通過專門的電磁干擾模擬器產生各種電磁干擾信號,施加到設備上,觀察設備的工作狀態和性能表現。例如,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使用靜電放電發生器對設備進行放電,模擬人體或物體對設備的靜電放電現象;輻射電磁場抗擾度試驗將設備置于電磁輻射場中,檢驗設備在不同頻率和場強的輻射電磁場下的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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