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836.1-2021 防爆認證要求
| 更新時間 2025-01-03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手機 13816397492 聯系人 楊勇 立即詢價 |
GB/T 3836.1-2021《爆炸性環境 第 1 部分:設備通用要求》規定的防爆認證要求如下:
設備按使用環境分為 I 類、II 類、III 類。I 類用于煤礦瓦斯氣體環境;II 類用于除煤礦瓦斯氣體環境之外的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且進一步細分為 IIA、IIB、IIC 類;III 類用于除煤礦之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包括 IIIA 可燃性飛絮、IIIB 非導電性粉塵、IIIC 導電性粉塵.
設備需根據其在正常運行、預期故障或罕見故障時成為點燃源的可能性,確定設備保護級別(EPL),如煤礦瓦斯環境中的設備有 EPL Ma、Mb 級,爆炸性氣體環境用設備有 EPL Ga、Gb、Gc 級等.
設備外殼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厚度,以承受內部爆炸壓力,并防止火焰傳播到外部環境,如隔爆外殼的接合面寬度、間隙和粗糙度等參數需符合標準規定,確保在設備內部發生爆炸時,外殼能夠有效阻止火焰和爆炸產物泄漏.
對于電氣設備,其內部的電氣元件應安裝牢固,防止在正常運行或受到沖擊時發生位移或松動,從而導致電氣故障產生火花或高溫。
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應滿足在爆炸性環境中的使用要求,以防止因絕緣損壞而產生漏電、短路等故障,引發電火花或高溫。
設備的電氣連接應可靠,防止松動或接觸不良產生火花。同時,應采取有效的接地措施,確保在發生電氣故障時,電流能夠安全地導入大地。
設備在正常運行或故障條件下,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規定的溫度組別限值。不同的氣體或粉塵環境有相應的溫度組別,如 T1~T6 等,設備的Zui高表面溫度應根據其使用的環境條件進行選擇和控制,以防止表面高溫成為點燃源.
防爆電氣設備應標有清晰、性的防爆標志,包括防爆標識 “Ex”、防爆型式、設備類別、Zui高表面溫度、設備保護等級等信息,以便于識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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