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24年本)》
發布時間: 2024-12-25 15:44 更新時間: 2024-12-27 07:00
《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24年本)》
發布背景和目的
隨著新能源汽車市場的迅速擴張,廢舊動力電池的數量也在急劇增加。這些廢舊電池如果處理不當,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并且其中的有價金屬等資源也會被浪費。該規范條件的發布主要是為了加強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的管理,引導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保護環境。
主要內容
產品質量控制:企業生產的再生材料等產品應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例如,回收的鋰鹽、鎳鹽、鈷鹽等產品的純度、雜質含量等指標應符合行業標準,以保證這些再生材料能夠安全、有效地應用于電池生產等領域。
職業健康安全保障:企業必須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采取有效的職業病防護措施。例如,在廢舊電池拆解和處理過程中,由于可能接觸到有害物質,企業應確保員工佩戴防毒面具、防護手套等防護用品,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污染物排放控制:嚴格控制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等污染物的排放。企業應按照國家和地方的環保標準建設相應的污染治理設施,如廢氣凈化裝置、廢水處理系統等,確保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
環境監測與應急管理:要求企業建立環境監測制度,定期對生產過程中的環境指標進行監測,并保存監測記錄。同時,企業還應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設備,以應對可能出現的環境污染事故。
資源回收效率:明確了電池中各類有價資源的Zui低回收利用率。比如,規定鋰、鎳、鈷等關鍵金屬的回收利用率應達到一定的百分比,以促進資源的循環利用,減少資源浪費。
能耗標準:對企業生產過程中的能耗進行限制,鼓勵企業采用節能技術和設備。例如,規定每處理單位質量的廢舊動力電池所消耗的電能、熱能等不能超過一定的標準,推動企業降低生產成本,實現綠色生產。
綜合利用規模:設定了企業年綜合利用廢舊動力電池的Zui低產能要求,促使企業達到一定的規模經濟,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例如,規定企業每年綜合利用的廢舊動力電池包(組)數量不得低于一定數值。
工藝技術:要求企業采用先進、成熟的工藝技術進行廢舊動力電池的綜合利用。如在電池拆解過程中,應采用自動化程度較高、對電池損傷小的拆解工藝,以保證后續材料回收的質量;在材料回收環節,應運用高效的物理、化學方法提取電池中的鋰、鎳、鈷等有價金屬。
裝備水平:企業必須配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生產設備和檢測設備。例如,在廢舊電池的拆解和處理過程中,需要使用專業的自動化拆解設備、高精度的成分分析儀器等來確保生產過程的安全、高效和產品質量。
選址布局:規定企業的選址應符合城鄉建設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要求。例如,不能建在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域附近,以避免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對這些區域造成損害。
建設條件:對廠房、倉庫等基礎設施的建設有相應標準。比如廠房應按照功能分區合理布局,設置專門的廢舊電池存放區、拆解區、再生處理區等,并且這些區域要具備相應的安全、環保設施。
企業布局與項目建設要求
規模、工藝和裝備要求
資源綜合利用及能耗要求
環境保護要求
產品質量與職業健康安全要求
對行業的影響
行業整合與升級:促使規模小、技術落后、環保不達標的企業退出市場或者進行技術改造,推動行業向規模化、專業化、綠色化方向發展,提高整個行業的綜合競爭力。
資源循環利用促進:提高廢舊動力電池的資源回收利用率,有利于緩解我國鋰、鎳、鈷等關鍵金屬資源的對外依賴程度,實現資源的循環利用,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環境保護強化:加強企業的環保責任意識,減少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過程中的環境污染,保護生態環境,符合我國綠色發展的戰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