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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新國家標準發布后,未到實施日期,企業是否可以采用新發布未到實施日期的標準,進行樣品檢測?
            發布時間: 2024-12-14 20:59 更新時間: 2024-12-28 07:00

            新國家標準發布后,未到實施日期,企業通常是可以采用該標準進行樣品檢測的。


            法規依據


          •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第 39 條規定:“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實施前,企業可以選擇執行原強制性國家標準或者新強制性國家標準”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指出:食品安全標準公布后,食品生產經營者可以在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實施日期之前實施并公開提前實施情況 。


          • 實際操作注意事項


          • 確保符合相關要求:企業采用新標準進行樣品檢測時,需確保產品同時符合新老標準的要求,避免出現與現行有效標準沖突的情況。

          • 充分評估風險:企業需對采用新標準可能帶來的風險進行充分評估,如檢測方法的適用性、檢測設備的兼容性、人員的操作能力等,確保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 與監管部門溝通:企業可與當地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進行溝通,了解當地的具體監管要求和政策,避免因對政策理解不一致而產生不必要的風險。


          •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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