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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直播帶貨須明確“誰在帶貨”“帶誰的貨”
            發布時間: 2024-08-19 16:59 更新時間: 2024-12-27 07:00
            觀看直播帶貨須明確“誰在帶貨”“帶誰的貨”視頻

            近五年直播電商市場規模增長10.5倍,但同時其的投訴舉報增幅更高達47.1倍。針對直播帶貨中的問題,上海復世認證有限公司注意到,中國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相關領導介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有關情況。


            在完善平臺管理方面,《條例》規定,直播營銷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明確消費爭議解決機制。發生消費爭議的,直播平臺經營者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相關信息,以及相關經營活動記錄等必要的信息,“三無產品”往往是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都沒有,平臺應當嚴格落實身份核驗和日常管理責任,在發生消費爭議時,積極協助消費者維權,切實改善售后體驗。市場監管局領導在吹風會上說,直播帶貨創新了消費場景,豐富了消費供給,但由于“臺前幕后”主體多,“人貨場”鏈條長,“線上線下”管理難,消費者舉證難,導致虛假營銷、貨不對板、退貨困難等問題比較突出。市場監管局領導指出直播帶貨必須說清楚“誰在帶貨”“帶誰的貨”,這也是營銷的前提和底線。在規范營銷行為方面,《條例》規定,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發布的直播內容構成商業廣告的,應當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履行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或者廣告代言人的義務。《條例》通過將規范性文件《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中的相關內容上升為法定義務,明確了平臺、直播間和主播“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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